8月13日至8月14日,婺城區檢察院圍繞預防基層干部“蒼蠅式”腐敗,集中開展“千場預防職務犯罪宣講進鄉村”活動,先后組織預防宣講團深入安地、竹馬等6個鄉鎮,對鄉鎮干部及村兩委負責人開展專題廉政教育,受教育人數700余人,發放法律宣傳材料300余冊。
“作為一個基層干部,不僅頭腦要清、帳務要明、對己要嚴、做事要真,更要守住公職人員的廉潔底線,務必慎權、慎欲、慎交友!”為提升本次活動效果,該院從團隊、人員、內容、形式等四個方面做了精細化安排。由區檢察院全體副檢察長和專職檢委作為主講人,組成職務犯罪預防宣講團,具有豐富的自偵辦案經驗,熟悉農村基層工作,體現宣講的專業化。做好前期動員工作,確保活動覆蓋全部鄉鎮及行政村;突出重點對象,對全體鄉鎮干部和村兩委負責人著重宣傳。宣講內容接地氣,緊貼婺城區基層工作實際,根據鄉鎮、農村地區干部履職的主要特點,通報轄區內涉農領域典型職務犯罪案例,以“身邊人、身邊事”的形式深入剖析,特別對部分基層干部存在的“事后感謝不犯法”、“錢不進個人腰包不犯罪”、“集體研究無責任”等七大誤區從法律上予以駁斥和說明,增強預防基層腐敗警示性。宣講形式多樣。
同時,以區檢察院查辦的張某貪污案為原型,拍攝預防職務犯罪的“微電影”,擴大警示教育宣傳面;針對宣講過程中反映出的個別農村干部法律知識匱乏的問題,開展面對面的法律“微咨詢”服務,及時答疑解惑;圍繞預防宣講活動的開展,發放該院編印的陽光檢務“微讀本”,介紹職務犯罪的主要類型和定罪標準,普及法律知識,延伸預防宣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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