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晚7點半,李女士雙手懷抱著一個一個月大的女嬰,在婺城區迪爾路世紀華聯超市門口等待民警的到來。她神情緊張,看起來十分焦急。
5分鐘后,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民警找到李女士。李女士說:“我聯系不到這孩子的母親,請你們幫幫忙吧。”
原來,李女士不是女嬰的母親。民警疑惑,孩子的母親去哪兒了呢?孩子是不是被遺棄了?
婚后,她和別的男人又生了孩子
老公要過來,她把孩子托給朋友
近日,因接到小吳生完孩子的消息,李女士便到溫州來看望她。兩人打算一起帶著孩子回江西。
15號,她們到達金華,打算從金華轉車回江西,便在金華逛了一天。吃過晚飯后,小吳接到一個電話。這個電話是她的老公打過來的,他知道小吳要帶著孩子回江西,便要從溫州過來,和她一起回去,還讓小吳在金華等著。
因為是和別人生的孩子,小吳心虛了。她怕老公對孩子不好,便把孩子交給李女士,讓李女士幫忙照顧。之后,匆匆離開。
李女士在金華人生地不熟,現在還帶著個孩子。一時不知道怎么辦才好,便打電話給孩子的生父小張。但是,小張知道情況后,卻說沒辦法到金華接孩子。
李女士怕小張不來接孩子,不對孩子負責,便報警向民警求助。
孩子生父趕到金華,把孩子接回家
李女士告訴民警,孩子的母親姓吳,是江西人,今年24歲。
雖說小吳是90年生的,可年紀輕輕的她就已經結婚,并育有一兒一女。
后來,小吳夫婦到溫州打工。在溫州,小吳結識了一個叫小張的男人。
小張,與小吳同年。他們性格、脾氣相投,彼此頗有好感。
小張知道小吳已婚,也知道她的家庭情況。不過,年輕人,干柴烈火,覺得愛可以不顧一切,可以不顧后果。于是,在小張的猛烈追求下,他們走到了在一起。
上個月,小張與小吳的孩子在意外中降臨。這個孩子,便是上文提到的女嬰。
紙包不住火,小吳的老公知道老婆與其他男人生了孩子,十分氣憤。但孩子已經生下來了,也是沒有辦法,只好在生活中盯緊老婆,不讓老婆與小張來往。
民警聯系到小張,在電話中對他教育說:“現在孩子還小,你們有撫養孩子的義務。既然孩子生下來了,就不能遺棄孩子。作為一個成年人,就應該擔當起責任。并且,要讓孩子的母親處理好關系,作出到底要跟哪一方的決定。”
小張聽了民警的話,表明當時因為是夜晚,才無法過來,第二天會立即趕過來接孩子。同時,他表示,以后會好好跟孩子的母親商量、溝通。如果孩子的母親愿意離婚,與他在一起,那么他會給母女一個幸福的家庭。如果孩子的母親不愿意離婚,那么他也會擔負起撫養孩子的責任。
16號,筆者聯系到小張,小張說他們已經買了中午11點的火車票,他打算先帶著孩子回貴州老家,暫時交由父母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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