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星星點點”講述:我要為“召杰法官工作室”點個贊!我們小區的房產開發商拖了十多年,一直不肯按規定向相關部門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去年,在業主委員會的努力下,小區更換了物業公司(原來的物業公司為開發商名下企業)。沒想到,開發商仍然拒絕繳納這筆錢,也拒絕交接物業。所幸業委會找了“召杰法官工作室”,法官朱召杰耐心細致服務,主動召集調解,成功解決了這一糾紛。
記者核實:據介紹,網友“星星點點”為金華星月花園小區住戶。自2003年星月花園第一期小區開始,陸續有部分業主繳納了10余萬元的物業維修基金。根據目前的規定,小區建成時,開發商應當向轄區物業維修基金管理部門一次性交存專項維修資金,待物業交付時向業主收取。專項維修資金實行業主自主管理與政府代為管理的方式;未成立業委會的,由轄區管理部門代為統一管理。由于各方面原因,星月花園直到2013年12月底才首次成立業委會。
這些年,一方面,小區開發商一直保管著部分業主繳納的10余萬元物業專項維修基金,但始終沒有向管理部門繳存該資金;另一方面,直到2013年開發商自己的物業公司撤出星月花園,也未再向其他未繳納的業主收取該項資金。去年3月,新的物業公司進入新月花園小區。此后,關于物業維修基金、物業設備等一系列問題,引發業主和開發商糾紛不斷。
前不久,星月花園業委會找到婺城區人民法院“召杰法官工作室”,向法官朱召杰咨詢相關法律問題。了解了星月花園物業方面的具體情況后,朱召杰主動召集業委會和開發商進行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開發商將星月花園小區115戶業主的35萬余元物業維修基金款分批繳納至轄區物業維修基金管理部門,其中,業主已經上繳的10余萬元限期首批繳存;其余部分于今年底前全部繳清。
目前,星月花園業委會和小區開發商達成的調解協議已經通過婺城法院的司法確認。一旦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對方當事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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