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婺城公安分局新獅派出所查獲一輛涉嫌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大型貨車。目前,貨車駕駛員王某(男,1976年出生,江西省高安市人)因涉嫌偽造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被婺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1月30日,王某從湖南瀏陽一家花炮廠運了1200箱的煙花爆竹。因為沒有道路運輸許可證,王某便想辦法偽造了一張公安機關的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王某認為有這張假證,應付道路上的檢查應該是足夠了,所以在沒有懸掛警示標志的情況下就匆匆忙忙地上路了。一路上也還算順利,沒想到在杭金衢高速金華東出口,王某駕駛的大貨車被警方例行檢查,結果東窗事發。
2月1日,婺城公安分局新獅派出所經過仔細審查,最終依法認定了王某涉嫌偽造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行為,對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當天下午,婺城公安分局扣押了非法運輸的1200箱煙花爆竹并將其存放至專用的煙花爆竹倉庫,隨后會依法處理這批扣押物品。
據悉,市區煙花爆竹禁限燃行動以來,婺城公安分局主動與高速交警、鄉鎮街道、醫院學校等部門聯系,共同宣傳、查處煙花爆竹禁限燃知識及違法行為。截止目前,婺城公安分局共懸掛宣傳橫幅1000條,張貼、發放宣傳單20萬張;查處違反煙花爆竹禁限燃案件31起,處罰31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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