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名片】戴毅 浙江金正大律師事務所主任
【真情故事】去年,在十八屆五中全會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要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設定權力、行使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推行綜合執法。《公務員法》中也規定了公務員有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的義務,不得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身為婺城區多屆政協委員,戴毅多年來都在與法律打交道,他發現,我國現階段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雖然有了很大的提高,能夠逐步學習運用法律思維來處理問題、進行行政決策,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執法機關的執法形象、權威和效能,有的更是損害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損害了黨和人民政府的形象。
他認為,要進一步提高行政部門依法行政能力、有效防范化解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保障依法行政,不濫用職權,建議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
一、加強行政執法、行政確權、行政認定人員法律知識、法律素質、法律意識教育,加強隊伍建設。
二、完善行政程序。行政機關應進一步規范行政認定、行政確權程序,嚴格遵守立案、調查、告知、聽證、時限、送達等法定程序要求,減少程序違法。
三、政府部門公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明確部門主要職責,部門職責細化具體責任事項、相關部門有職責邊界的管理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制度措施、公共服務事項等。
四、認真實行行政執法、行政認定、行政確權依據和程序公示制度。
【履職感言】行政人員應該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提高自身法律素質,規范行政程序,加強依法辦事能力,嚴謹做人、謹慎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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