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曉婕、通訊員邵聰
“你知道市監局的工作是干什么的嗎?”“應該就是檢查店面衛生是不是合格吧?”當記者問及周邊朋友是否了解市場監管的工作,大部分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每天吃的菜品是否放心?每次生病所使用的藥品是否正規?每天又是誰在監管我們舌尖上的安全?近日,記者走進婺城區城東市場監督管理所,跟隨那里的監管人員體驗這些“舌尖守衛者”們一天的工作。
8:30,記者前往婺城區城東市場監督管理所,便看到二樓的服務大廳已經有個體戶前來辦事。根據省局要求,2016年度報告需要全程電子化申報,紙質表格接收進來,工作人員還需要在系統中手工填報,工作量很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段時間正好是需要經營戶年報的時候,這不,還得他們打電話告知經營戶前來辦理,每天更忙了。
8:45,婺城區城東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林振寧就將一天的任務布置到位,一組開展“校園周邊食品安全”行動;二組協同藥品科對轄區藥店、診所進行檢查;其他兩組完成日常工作。
“日常工作”有哪些?林振寧所向記者介紹:婺城區城東市場監督管理所位于金華江北核心商業區,轄區內有金華一百、銀泰天地等7家大型商場,經濟戶口7148戶,在編人員14名。因此,在市場監管的工作中,食品、藥品監管是城東所的工作重心,其中包括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領域監管,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管;廣告經營單位、商標印制企業的監管工作;處理消費投訴、申訴和舉報工作;企業指導、企業年度報告工作,各項監督抽檢等等。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場核查是他們在食品監管中做得比較多的一項工作。除此之外,他們還需要隨機對經營戶檢查餐飲店持證情況,場所衛生情況,督促完善三防設施,查看索證索票記錄,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查“兩證一臺賬”(食品經營許可證、健康證、進貨臺賬)、查散裝食品標牌公示內容,查是否有三無、過期食品……
9:00,記者跟隨葉倩霞組前往轄區內對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戶進行現場核查,核查結果合格后再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看完商店內產品和店內衛生情況后,葉倩霞又詢問了一些基本情況。“你們的產品是從哪里進貨的?”“消毒情況有沒有做好記錄?”“食材使用情況有沒有記錄?”涉及衛生情況,她問得十分細致。“現場核查一定要仔細,這關乎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現在市監局實施‘最多跑一次’,如果經營戶合格的話,很快就能拿到食品經營許可證了。”
林振寧告訴記者,所里人員有限,資源有限,幾個人并不能了解所有信息,掌握所有情況,一定要依靠社區工作人員,構建完整高效的監管信息網絡。因此,2016年年初開始,城東所開始探索食品安全監管的新模式,發揮樓宇“物管員”、小區“樓道長”的優勢,對于轄區網格中體現的隱患信息實施定人、定點、定崗管理,明確分工,發現食品安全線索直接經由“樓道長(樓宇物管員)→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網格化管理員”,加強街道食品安全動態監管與實時執法的無縫鏈接。也就是說,目前實施的“四個平臺”建設工作內容,城東所在一年前就已經開始探索。
10:00,餐飲科、三方檢測公司、城東所的工作人員在永盛集合,對各家餐飲經營單位的餐具進行抽檢。工作人員對抽取的餐具進行封存、貼封條,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填寫抽檢抽樣單,并支付相關購買費用。
10:30,這邊是食品抽檢,另一組工作人員則負責對轄區內藥店、診所的醫療器械和藥品進行檢查。執法人員進入位于新華街的一家診所,向經營者說明來意出示了執法證后就進入藥房進行檢查。“醫生,你的私人物品不能放在藥房內。”“精神類藥品需要處方簽,你的這個處方簽數量對不上。”執法人員仔細現場的溫濕度記錄,陰涼柜溫度,這時執法人員在陰涼柜上發現一盒注射用的藥品,標示儲藏溫度為2-8℃,現場溫度為12.7℃。“醫生,這盒藥品的儲藏不符合要求。”
臨近夏季高溫,藥品也要“避暑乘涼”,因此執法人員在檢查中加強對溫度限制類藥品檢查,重點加強對有特殊儲存條件要求藥品的監管。“你們的空調冷凝管漏水,這個對藥房的濕度有影響。”“冷鏈藥品管理有沒有做到溫濕度監控?”“藥品一定要按說明書規定的溫度條件認真篩查、分類擺放、合理儲存。“藥品驗收單上一定要讓配送人員簽上字,藥品在途的每個環節都要確保100%到位。”“冷鏈配送的藥品必須有溫度監控記錄,測溫探頭要定期養護”。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溫度每升高10℃,藥品的化學反應速度就加速2~4倍。也就是說,高溫環境下,一些原本可保存3年的藥品,很有可能一兩年就失效了。據悉,目前市區內藥店采用GSP系統,從藥品采購、驗收、在庫儲存養護、出庫復核、交通運輸、銷售等環節層層控制,市場監管部門嚴格制定了進貨審核控制、進貨收貨控制、在庫養護控制、出庫復核控制、銷售控制的具體操作規范。
一個上午執法人員共檢查了2家診所,1家單體藥店,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2份,立案查處2家,查扣過期藥品6個批次,現場監督銷毀1批次保存不當藥品。
15:00,城東所“老周消費維權工作站”接到一起消費投訴。消費者張小姐投訴市區一家美容院,去年購買了2000塊錢預付卡,今年去消費要求再次充值才能使用。對此商家振振有辭:“這家店是我轉來的,我只是要求消費者充100塊錢激活下。”對此,執法人員拿出一張復印件:“這是你和商家的轉讓協議,里面寫得很清楚無條件接收對老會員的服務。”最終在工作人員調解下,商家承諾原商家的會員,他會繼續服務,充值卡也可以使用。“預付卡充值時一定要提高警惕。”葉倩霞耐心地告訴消費者,“今年我們局發過消費警示,提示消費者預付卡消費的風險,但是有些美容院的消費者動輒上萬地往卡里充錢。”
葉倩霞告訴記者,預付卡消費投訴一直是城東所消費投訴的重災區。2016年度,城東所處理的投訴舉報中,預付式消費卡和網絡購物相關投訴舉報明顯增加,共收到預付式消費卡相關投訴舉報155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3.8%。5月1日實施的《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對預付卡有了明確規定:經營者自營業執照核準登記之日起六個月后,方可發放單用途商業預付憑證(以下簡稱預付憑證)——也就是說,新開業的商家不得要求消費者辦卡。
經過調解后,葉倩霞十分自豪地告訴記者,老周工作站現在可以說是美名遠播了,不少消費者都贊不絕口,連她自己還曾收到過一面錦旗呢。據了解,隨著群眾維權意識的提高和8890熱線的持續深入人心,消費投訴也隨之增多。2016年度城東所共受理消費舉報投訴1251起,其中舉報191件,投訴933件,8890轉辦59件。在933件投訴案中,經過“老周工作站”工作人員的耐心調解,調解成功率達96%。
17:00,回所路上,所長林振寧接到12315投訴舉報電話,要求出現場。市民劉女士說她在某蛋糕店買的蛋糕里吃出不明物,磕得牙生疼,要求退貨店主不同意。17:30,某蛋糕店,執法人員楊鶴巖、邵聰對該店的資質、人員健康情況、食品進貨索證索票檔案查看后,又對蛋糕店裱花間、烘焙間環境衛生及生產工具、用具的消毒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有衛生不達標現象,他們當場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經協調,店主同意賠付消費者損失,劉女士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調解后,楊鶴巖、邵聰兩人還得回所里將投訴舉報處理情況上報到12315行政執法系統。
記者感言:
城東所工作人員的一天,是婺城區市場監管局工作的一個縮影。不管是投訴,還是日常檢查,無不體現出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已經日趨成熟。這一天,也讓我們看到了基層所的工作態度,這正是保障市民餐桌安全、舌尖安全的真正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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