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來自山東的全先生與妻子來到婺城公安分局新城區服務中心大廳,連聲對民警表示感謝:“真的非常感謝你們,服務中心是真正把辦證向辦事轉變了,這才是服務群眾。我的煩心事總算解決了!”
今年11月,全先生在婺城新區一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子。因為妻子報考公務員需要本地戶口,全先生想將夫妻倆的戶口盡快遷過來。誰知,當他到新城區服務中心報戶口時,竟被告知無法辦理。眼看妻子報考公務員的截止時間將至,全先生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婺城公安分局戶籍民警急群眾所急,對全先生的情況展開了多方了解。結果發現,導致其戶口無法遷移的原因,竟是小區物業未能及時辦理好門牌證。而且,因此無法遷移戶口的還有該小區的其他業主。原來,按照相關規定,每個新小區業主在落戶前均需物業部門向當地地名辦申請小區所在街道門牌號證明,即門牌證。公安機關憑門牌證批文,在系統內添加新小區所在的街(路、巷)門牌號碼,方可辦理業主落戶手續。
為方便群眾辦事,減少群眾奔波,婺城公安分局服務中心主任杜嘯波立即對該小區相關情況進行深入調查核實,針對存在的問題迅速聯系市、區地名辦展開協調,同時幫助該小區遞交了申報門牌材料。終于,該小區物業在11月14日順利領到了門牌證批復。11月15日上午,全先生夫婦順利辦好了遷戶手續,兩人都為此松了一口氣:“總算沒錯過公務員考試的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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