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下稱“新國標”)正式實施,未經注冊登記或備案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禁止在道路上行駛。也就是說,從4月15日起,未備案登記的超標電動車,不能再上路了。
在新國標實施首日,金華交警開啟了首輪電動車整治活動。上午9點,交警直屬三大隊江北中隊副中隊長劉如輝帶隊在市區通濟橋南往北方向進行查處,此時,早高峰流量已經開始回落,大部分駕駛人都按規定佩戴了頭盔,而絕多數的電動車也都懸掛著電動車備案號牌。
據了解,全市在4月14日前已備案登記的電動車超過200萬輛。但還有少部分電動車依然在路上“裸奔”。
9點50分左右,劉如輝攔下了一輛電動車,駕駛人是一名40歲左右的大姐,她戴了頭盔,但并未懸掛電動車備案號牌。“我今年才來金華打工,不知道電動車也要上牌。”這名大姐姓冉,是重慶人,面對交警的查處,她如此解釋。
“關于電動車上牌的宣傳,我們去年開始一直持續到今年,你看路邊上也有相關的宣傳海報,還有路上的電子屏都在提醒。”劉如輝對冉大姐說道。隨后,劉如輝開具了口頭警告告知書給冉大姐,除此之外,冉大姐還簽寫了一份承諾書。
當天,該整治點共查獲違法電動車12輛,除冉大姐外,另外11位市民都表示自己知道上牌的事,但抱著僥幸心理并未及時去辦理。
劉如輝介紹說,交警部門對于首次查獲的未備案登記的超標電動車,對駕駛人開具口頭警告通知書,并錄入違法系統,同時現場簽署承諾書,要求駕駛人承諾不得再駕駛未備案登記的超標電動車上道路行駛;如果再上路行駛,將依法扣留車輛,并對駕駛人進行處罰,最高可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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