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邱琪、通訊員付穎婷)近日,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北中隊執法隊員在日常巡查過程中,發現有一輛小型貨車幾乎將整輛車都壓在長山路88號邊的綠化帶上,對該公共綠地造成損壞。執法隊員現場拍照固定證據后,張貼了接談通知書,將違停機動車輛拖至指定停車場,并通過電話聯系到車主,要求其到場配合調查并來執法中隊依法進行處理。
“我來這附近辦點事,看到附近也沒車位,綠地上是空的,就停上去了。”次日,將綠化帶當“停車場”的駕駛員柳某來到城北中隊接受處理。在執法隊員的批評教育下,柳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所在,城北中隊依據《浙江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柳某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800元的行政處罰。
歲末年初,為有效整治車輛綠化帶內違停亂象,切實保護城市園林綠化,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繼續加大對綠化帶停車的處罰力度,以罰促改。但罰款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最終目的是為了提升公眾對綠化帶價值的認同和對公共規則的尊重。“在此我們也提醒市民增強愛綠護綠意識,可選擇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將車輛停在附近停車場。”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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