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朱慧敏)近日,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共表彰了198名“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其中婺城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鄭向華獲評“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是金華唯一獲得此榮譽的法官。
鄭向華,1973年10月出生,現(xiàn)為金華市婺城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立案庭庭長,一級法官。據(jù)統(tǒng)計,鄭向華平均每年開展訴前調解的案件數(shù)量超400件,共制作訴訟保全類裁定書2000多份,辦案數(shù)量一直排在婺城法院前列。他不僅辦理的案件數(shù)量多,而且辦理案件的滿意率極高。為了避免案件留下“后遺癥”,他經常會對辦理的案件進行回訪,查看案件的審判結果是否已經落實,詢問當事人是否有新的訴求,從而確保糾紛圓滿解決。
“以法為尺,讓當事人贏得明明白白,輸?shù)们迩宄!笔青嵪蛉A辦案的準則。鄭向華說,法官不能覺得當事人難纏就逃避責任敷衍了事,讓這些當事人感受到公平正義,是法官的職責所在。此外,由鄭向華負責的無紙化辦案工作成效顯著,在全市率先建立的訴訟信息采集中心助推婺城法院開啟了智能辦案新篇章。
榮譽屬于過去。在不斷提升自我業(yè)務水平的同時,如今,鄭向華還將更多的關注點放在了通過訴源治理切實打造矛盾糾紛終點站,努力讓每個當事人感受到公平正義,獲得司法幸福感。“目前,我們已經派駐了專門的法官團隊到婺城區(qū)矛調中心,接下去我們也還將繼續(xù)不斷探索法院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新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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