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邱琪、通訊員饒旸、石小杰)春季是秸稈焚燒事件的高發季節,部分群眾以焚燒秸稈的方式獲取有機肥料,但這嚴重污染空氣,造成安全隱患。連日來,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中隊專門組織隊員在轄區各個易發多發地點進行巡查,在源頭上制止秸稈焚燒行為。
近日,白龍橋中隊執法隊員巡查至330國道與紫金南街交叉路段時,發現有一農戶正在露天焚燒垃圾,燃燒物主要是秸稈、荒草菜葉及枯枝落葉等,產生大量濃煙。執法隊員當即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到附近居民家中采集水源,十多分鐘后將明火撲滅。
當事人方某為附近居民,焚燒秸稈主要是為了用做肥料。根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法隊員對方某進行了宣傳教育,并作出了罰款200元的處罰決定。
雅畈鎮地處城鄉結合部,近期,雅畈中隊執法隊員在巡查中發現野外焚燒數量明顯增多,為遏制不良現象,該中隊開展了春季秸稈焚燒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過程中,執法隊員在向居民群眾宣傳焚燒秸稈的危害和隱患的基礎上,對巡邏中發現的焚燒秸稈行為,及時制止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處罰。通過“宣傳+執法”,廣泛深入開展普法教育,讓群眾養成自覺遵法、守法和保護環境的良好習慣。
看婺城新聞,關注婺城新聞網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