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邱琪、通訊員饒旸)為進一步落實婺城區大氣污染防治有關工作要求,切實改善環境質量,解決群眾身邊的污染頑疾,連日來,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白龍橋中隊開展了砂石料廠專項整治活動。
此次整治主要對場內的砂石堆放覆蓋情況、排污管道設置、生產過程中防塵防噪措施等進行了深入全面的檢查。檢查過程中,執法隊員向砂石企業負責人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并向企業發出整改通知,責令其立即整改,要求企業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近日,執法隊員巡查至白龍橋鎮山回鋪村坤余磚廠東南側場地的砂石堆放點時,發現該企業堆放的砂石材料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執法隊員聯系到負責人鄭某了解情況后,對其進行教育并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及時整改。
后來,執法隊員對現場改正情況進行核實,由于當事人并未作及時整改,白龍橋中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及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相關規定,對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共四堆(總計993平方米)的物料進行立案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
據悉,下一步,婺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白龍橋中隊將實行長效常態監管,對重點地區、重點問題進行巡回督導檢查,對易違規點位增加巡查頻次,做到此次行動持久長效,堅決杜絕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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