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苑)日前,國家司法部公布表彰了一批全國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婺城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倪耀建獲評“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
“法律援助是一項民生工程、陽光工程,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它一頭連著黨和政府,一頭連著困難群眾,是千萬弱勢群體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效武器,我們的工作就是為他們、為政府分憂解難,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在倪耀建看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不僅僅是職責所在,更是維護社會公平的重要保障。
自2020年3月從事公共法律服務及法律援助工作以來,倪耀建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克服了經費短缺、人員不足等困難,帶領援助中心工作人員積極開展各項法律援助業務,為婺城區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據悉,婺城區法律援助中心僅有工作人員2名,起初法律援助工作由于缺乏社會知曉率,援助案件量比較低。為了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知曉率和法律援助的覆蓋面,倪耀建帶領援助律師積極開展了法律咨詢、法制講座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利用村居公告欄張貼法律援助宣傳資料等,擴大法律援助的影響。在交通要道設立了宣傳指示牌,增加面向農村的法律援助宣傳內容和方式,擴大法律援助宣傳工作的傳播度;并要求援助律師將宣傳工作融入日常咨詢、代書、代理、辯護工作中,使每一次案件辦理過程成為一次面對面的宣傳活動,使受援人成為法律援助義務宣傳員。經過不斷的宣傳以及開展各類專項法律援助活動,婺城區法律援助中心的社會知曉率不斷提升,近三年來案件量逐年提升,每十萬人提供法律援助量已達到350件以上。
“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約束人,這是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的必然要求。”倪耀建說。于是,婺城區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制定并數次修改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和指派制度、援助中心咨詢接待制度、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法律援助服務承諾制度、考核獎懲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確保法律援助工作的各個階段都在相關制度框架內運行,做到規范、有序、高效。
此外,婺城區法律援助中心注重機構建設,健全援助工作網絡。婺城區法律援助中心整體入駐區社會治理中心,建立健全機構各項工作制度,公示申請法律援助內容,開通殘疾人綠色通道,農民工討薪綠色通道等,采取各種便民措施,為群眾上門申請法律援助提供最大的便利條件。與此同時,全區10個部門、18個鄉鎮(街道)設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配備公共法律服務智能自助機,275個村、社區設立了法律援助聯系點和聯絡員,方便群眾咨詢和申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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