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論壇
如何看待改革中的習慣性質疑
財政部長謝旭人前不久發表了題為《堅定不移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文章,文中提到研究開征社會保障稅。這本來是件好事,可在網上,某網站的調查結果,68.52%的投票者反對開征社保稅,認為“民眾負擔加重”,另外有19.81%的投票者表示質疑,認為“治標不治本”。
從改革實質上來看,社保“費”改“稅”后,可以提高保障力度和統籌級次,普通民眾應該是受益最大的。但為什么公眾對改革總會發出習慣性的“負擔轉嫁”質疑呢?聯想前段時間網上熱議的物業稅、房產暴利稅、資源稅的改革,民間都表達了“負擔轉嫁”的擔憂,似乎形成了一種“習慣性質疑”。對此該如何看待呢?
在我看來,習慣性質疑的形成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政府主導的改革進程缺乏民眾參與。公權部門“主導”意識過重,“平等”理念缺位,“獨角戲”式的改革難以吸引公眾的參與熱情。改革的制度設計、討論修改、監督管理,民眾都沒有真正參與其中,而是被模糊于局外人的定位,甚至連知情權都得不到保障。比如前不久被國務院退回重新修改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公眾對于方案的主要內容、制定方式、設計過程等問題一概不知,媒體報道之后才知道有此一說,質疑之聲自然也就在所難免了。
另一方面,處于弱勢地位的公眾,在改革進程中建立起了“被剝奪”的感受。比如在通信、鐵路、航空等領域,缺少競爭的壟斷體制造成了價格高、服務差的問題;而在醫療、教育等領域,由于過度市場化同樣造成了收費高、負擔重的問題;房地產就更不用說了,看看亢奮的房價和富豪榜上越來越多的地產商名單,就足以使民眾產生這種被剝奪感了。
可見,習慣性質疑并非公眾神經過敏,而是社會生態最脆弱的底層民眾用投否決票的方式發出的改革參與訴求。這種“參與訴求”與“改革訴求”一樣,都是我國經濟和社會改革的財富,應該為政府部門所珍視,并善加引導使之成為推進改革的源動力。
要想消除公眾的質疑,首先要加大改革的透明度。質疑源于不了解,止于公權部門的信息透明。民主的、開放式的、有各個階層參與的、經過充分博弈的改革,雖然也會有質疑,但那終究會被共同的利益訴求所替代。其實,公眾對改革的質疑并無惡意,公權部門一定要引導民眾充分參與,敞開胸懷接受監督,用“陽光改革”在民意中找到前進的著力點。
其次要建立合理的博弈機制。改革是社會協商機制的形成,任何利益相關方的缺位都會招致質疑。只有不同訴求都拿到公平的平臺上進行博弈,才會使社會各個層面的利益都得到保證。聞過則喜,聞疑則釋,秉承這樣的理性,公權部門就會在改革中取得民眾的支持和擁護,從而消弭質疑之聲。
——資料來源:2010年5月24日《學習時報》
干部論壇
改進文風,要有點過硬的辦法
中央黨校常務副校長李景田在一次“改進文風座談會”上說,改進文風,光靠一般的號召和提倡,可能奏不了效,非有點治本的革命的措施不行。
第一,要全面提高領導干部的素質。這是治本之策。為什么我們有些領導干部經常講長話、套話?近平同志在講話中指出,是這些領導干部“學習、經驗都不夠,功底、能力達不到”。 “文如其人”,話講得如何,是這個領導干部的素質使然。因此領導干部要把話講好、講短,首先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質,向書本學習、向實踐學習、向群眾學習。肚子里有沒有東西,講出來話的質量截然不一樣。但人的精力、能力是有限的!奥劦烙邢群,術業有專攻!蹦悴豢赡苁率露季ānI導干部下去調查研究或出席各種會議,所遇到的事情不少自己不熟悉。不懂,又要講,那就或者捉刀代筆、照本宣科,或者東拉西扯、不著邊際。真的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實事求是,不要不懂裝懂。如果你實事求是地向大家表明“這個事情我研究不夠,所以才來調查,才來向大家學習、請教,我今天就不講話了”,并不丟人。丟人的是,“無實事求是之心,有嘩眾取寵之意”。所以,增強黨性,多一點實事求是的態度,也是提高素質的題中應有之意。
第二,要建立制度。一是減少會議。小平同志講,開會是一種領導方法,是必須的。關鍵是要減少那些沒有必要開的會、無病呻吟的會、形式主義的會。這樣的會是不正文風泛濫的舞臺。二是一般的會議,不要念稿子。除黨代會、全委會、人代會等由領導干部代表一個集體來作講話之外,其他會議,都要脫稿講話。脫稿講話,要講好,是要有一定功力的。有時為了表示對與會者的尊重,也可以事先準備一個稿子或提綱,但一定要自己寫。三是每次會議,限制發言時間,到點響鈴,講不完也得下臺。四是要寬松講話環境,允許講錯話。人無完人,誰都會講錯話。講錯一句話,就要挨棒子,或者“永世不得翻身”,那結果就只能是空話、套話、官話連篇。因為這樣的講話,既省事,又保險。何樂而不為?不正的文風之所以長期根治不了,且有越刮越盛之勢,恐怕和歷史上的某些政治運動有關。沒有寬松的環境,就少有真知灼見的講話。
第三,要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群眾是真正的英雄。在沒辦法的時候,把群眾請出來,辦法往往也就有了。整治領導干部中的不正文風,非群眾參與不可。建議在現在的組織部門搞的年度測評中,把文風作為一項,讓群眾評頭論足,打打分。測評結果,向領導干部和群眾反饋,并作為組織上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估計會有效果。
——資料來源:2010年5月21日《報刊文摘》
前沿觀察
遏制違法用地的沖動
國土部和監察部日前聯合通報了2007年10月到2009年10月“未報即用”違法用地清查整改情況。據通報,31個省區市不同程度存在“未報即用”違法用地現象,其中包括一些國家和省級重點項目。
土地“未報即用”,危害巨大。從法治的角度看,我國有嚴格的土地保護法律制度,但在種種利益考量之下法律邊界屢被突破,這對于培育成熟的社會形態和市場形態有害無益;從政治的角度看,政府部門本應是法律和政策最堅決的執行者,“未報即用”不僅損害政府公信力,也會對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行產生負面影響;從經濟的角度看,違法占用耕地傷害農民利益,違法基建項目扭曲城市化進程,這對實現擴大內需的宏觀調控目標、城市化的戰略部署都會產生消極影響,令宏觀調控的效果大打折扣;從改革的角度看,這意味著地方政府對于土地財政的依存度進一步提高,與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南轅北轍。
從“邊報邊用”、“未批先用”到“未報即用”,從在法規體制內尋機鉆空到體制外循環,在違法用地現象升級、突破制度限制的背后,暴露出的是多個方面的不協調:一是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制度與科學發展觀沒有完全協調。由于政績考核內容仍然較為單一,因此追求任內短期業績的沖動難以得到有效約束,在土地開發使用容易出政績的情況下,土地保護法規難敵“政績沖動”;二是土地保護與土地開發、工程立項不協調。土地保護雖然是剛性制度,但實施過程中往往缺乏立體監管、制度協調,執行力大打折扣。而土地開發和工程立項則因為出于部門意志而更具備可執行性。因而,“權大于法”的現象才會屢屢出現;三是違法用地的機會成本與整改措施不協調。雖然違法用地需要承擔各種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但預防機制仍然偏弱,“未報即用”存在巨大尋租空間,很難阻擋一些人鋌而走險。
對“未報即用”等違法用地的整頓,不僅需要階段式的清查整改,更需要長期根本的遏制。對此,一方面要更新相關法律法規中與形勢不相符合的條文規定,保證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另一方面,要構建更為立體的土地開發使用監管體系,提升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監管的及時性,提升不同部門間有關土地開發使用信息的共享性,并保障人民群眾的監督權。更為重要的是,需要進一步通過制度建設,規范地方政府的行政行為,使地方利益與全局利益更加協調,與法律政策更加合拍。
——資料來源:2010年5月26日《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