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怎么看政治
近日翻看40年前的日記,有一段政治趣聞。1971年林彪叛逃,摔死在蒙古國,全國掀起批林高潮。當時我在內蒙古巴盟當記者,上面傳達的文件里有一句話說:“林彪披著馬克思主義的外衣。”生產隊開批判會,隊長向大家傳達說:“這個林彪很壞,他還偷了一件馬克思的大衣。”這則政治笑話,使我思考一個問題:“老百姓怎樣看政治?”40年了,我們的政治口號、中心任務已不知幾變,而不變的是老百姓看政治的目光。馬克思說:“人們為之奮斗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他又說:“‘思想’一旦離開‘利益’就一定會使自己出丑。”就是說,我們提政治口號并宣傳解釋時一定要能和普通百姓的具體利益相結合。
什么是政治?政治學解釋:政治是人民群眾將自己的權力出讓出來,委托給一個公共權力機構來執行。這個機構可以是執政黨也可以是政府。這里有幾點本質之處常被掩蓋忽略:一、這權力屬于人民,執行機構不過是代行;二、代行之時要能提煉、概括人民的具體要求,使之上升為一項方針政策,凝煉為一個口號;三、這口號必須為群眾所理解,與其利益緊密關聯。這三者哪一個環節缺失或欠完美,都將影響政治運作的效果。至少宣傳工作者要懂得這個規律。
其實這規律和藝術也很簡單,就是能不能從老百姓的目光來看政治,能不能把一個政黨、政府大政方針翻譯成群眾語言,能不能把一個時期的政治任務的本質和群眾關心的具體利益相聯系。毛澤東說:政治就是把我們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敵人搞得少少的。孫中山說: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反正,你的政治目標要與老百姓的利益相聯系。聯系得好就成功;聯系得不好就失敗。
這已為無數歷史事實所證明。李自成起義,他的口號是:“迎闖王,不納糧”,一下就說到賦稅重壓下的農民的心里,從者如云。我們在解放戰爭時期的口號是“保衛勝利果實”,分得土地的農民就踴躍參軍。而抗美援朝的口號是:“抗美援朝,保家衛國”,八個字將國際義務、愛國精神和“保家”的具體利益都概括進來。這對新中國剛成立正在建設幸福家園的群眾來說很好理解,很有感召力,堪稱政治動員口號中的精品。改革開放之初,對農村大包干的概括是:“交夠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對推動農村改革也極具號召力。
各個歷史時期,各種新政策出臺時,都有一些好的動員口號,如:環保方面的口號“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教育方面的口號“再窮也不能窮教育,再苦也不能苦孩子”,也都很有號召力。一般來講,越接近基層,宣傳就越能聯系實際。一次我到甘肅采訪,車在無人的田野上行駛,路邊埋著光纜。一條紅色立地標語映入眼簾:“光纜無銅,偷盜判刑。”它講得再明白不過,光纜里面沒有銅,你偷了也無處可賣,還要判刑。何苦呢?八個字,把最要害的利益說得清清楚楚,還宣傳了科普知識。這雖是一條標語,比站一個警察還有效果。
政治是什么?就是最大多數人的利益,老百姓的利益。讓百姓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自覺去行動,這是管理者的責任,也是管理的藝術。——資料來源:2010年9月10日《人民日報》
遏制非物質化賄賂蔓延滋生
近年來,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同步,不少賄賂方式也發生明顯變化,從過去赤裸裸的權錢交易,逐漸轉為隱蔽性較強的性賄賂、信息賄賂、業績賄賂、感情賄賂等非物質化賄賂。
產生非物質化賄賂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反腐敗高壓態勢使然。從1993年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以來一直保持著對腐敗的高壓態勢。近幾年來,僅處以死刑的省部級高干就有胡長清、成克杰、王懷忠、呂德彬、鄭筱萸、段義和等六人。一些高級別、大金額、重量級的物質化賄賂受到一定程度的重創,被迫進行轉移。二是法律漏洞使然。諸如性賄賂、感情賄賂、業績賄賂等等,目前還是法律的空白點,因此容易成為索賄受賄者和行賄誘賄者鉆空子的集中點。三是習慣勢力使然。列寧曾指出,千百萬人的習慣勢力是最可怕的勢力。非物質化賄賂,特別是感情賄賂是中國幾千年人情文化、關系文化變異狀態下的一種延伸。鏟除這一土壤,既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
有效防止和遏制非物質化賄賂的蔓延滋生,說難也難,說不難也簡單。古人尚知,賄隨權集。因此,封建社會治理貪污賄賂的長效處方無非二張:一是分權制衡,讓監督權相對獨立于執行權;二是重懲示警,加大貪污受賄者的腐敗成本。
——資料來源:2010年8月27日《報刊文摘》
物業稅能否對沖房價上漲
市場經濟在不動產保有環節,要有稅收調節的制度安排,我國現在缺的就是這件事。沒有保有環節的制度建設,房地產市場調控還會是治標不治本,這個制度缺失需要填補起來。
房地產保有環節稅收的制度安排,至少有三個好處:
第一個好處是,為我國分稅分級財政體制在地方層面必須建設的地方稅體系,提供合理的支柱財源。
第二個好處是,物業稅將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的發展,這就與房價有關。
第三個好處是,物業稅將發揮在財富與收入方面再分配的功能,這是世界各國財產稅的共同特點。不動產保有環節的稅收,是一種財產稅,不是跟富人過不去,只是因為按照再分配的內在邏輯,有負擔能力的人理應多交一些稅。
那么,物業稅或者房產稅,能不能有效降低房價?總體上說,物業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對沖房價的上漲,對房地產發展的正面效應值得肯定。市場上的住房需求可分為三類:買房自住、炒房、囤房。自住者在沒有物業稅的情況下,可能會傾向于買一個大戶型享受生活;但有了此稅后,由于年年要繳稅,面積越大,繳稅越多,他就會調整自己的購房方案,轉而尋求相對實惠的中小房型。對于投資投機性購房者來說,買房是為了賣出賺差價。當物業稅征收讓他們的持有成本上升之后,炒房的風險提高了,這些炒房客就會傾向于謹慎一些。原來處于“肆無忌憚”的狀態,一出手就買十套八套,現在出于成本與環境、氛圍改變和風險增加的考慮,可能就會有所收斂,比如減少到炒個三套五套。還有囤房的人,在持有成本約束增加后,很多人就不會再把房子空置起來,而是考慮將空房子租出去,拿租金對沖自己的持有成本。
無論以上情況怎么組合,綜合在一起就是商品房的需求減少,供給增加。這樣一來,房地產市場上的供需平衡將更健康一些、更理性一些,在結構上也是更多的小戶型,正好符合國家集約使用土地的政策導向。那么,較之沒有物業稅,此時房價的表現是會更高還是更低,答案不是很清楚了嗎?
也有人認為,炒房的人賺一把,可能把多少年的物業稅都抵上了,所以物業稅解決不了炒房的問題。這多少有些道理,因為物業稅不是萬能的。搞市場經濟,炒房行為在市場上不論多少,一般總會有。但問題是,物業稅在使空置房減少、住房供給量增加和持房成本上升的情況下,對于炒房行為是有收斂的作用,還是鼓勵的作用?靠炒房賺錢的空間是小了還是大了?答案當然是前者。
如果以后我們有了住房保有環節的這樣一個稅種,從我國城市化水平從目前46%左右逐步提升到70%—80%的長時期看,雖然不能在表面形態上有效降低房價(其剛出臺時則可能引起房價有回調),但是會使我們商品房需求的總規模,呈現更少泡沫,空置率下降、資源配置效率和土地利用率上升、總體的房價表現更沉穩,從而更有效地減少房價大起大落所帶來的負面效應和對社會生活的沖擊。
——資料來源:2010年9月20日《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