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資金 明確職責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保障農村公路完好暢通,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近日婺城區政府出臺《婺城區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辦法》。
早在2007年6月,婺城區就出臺了關于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辦法。經過4年的運行、實施,發現一些地方需加以改進和增強,現在的新辦法就是將幾年來積累的經驗通過不斷完善,在原辦法上進行修訂后重新出爐的。今年是第一次對原辦法進行修改和增加內容。
新辦法中明確,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整個工作由區政府統一領導,區交通局作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公路養護行業的監督、檢查、考核和各類養護工程質量的驗收工作以及制定考核辦法、提供業務培訓與指導,指導和督促公路管理段、鄉鎮政府、受益村做好農村公路的養護與管理。區公路管理段負責縣道的養護與管理具體工作,鄉道、村道的養護與管理工作由鄉鎮政府負責實施。目前婺城區共有農村公路1397.24公里,其中縣道30條計502.09公里,鄉道153條計490.438公里,村道373條計404.711公里。19個鄉鎮(街道)都成立了鄉村公路養護管理站,開展了日常道路保潔和養護管理工作。
新辦法比舊辦法增加修訂的主要內容有:首先是完善綜合管理內容。要求各養護站按照“六個一”(一個政策、一個制度、一個標準、一個職責、一個村規民約、一套內業資料)的總體要求進行各鄉鎮與養護站的目標責任書的簽訂;要求建立管養路段的養護內業臺賬,包括管養路段基本情況、工程技術資料、路政管理資料、巡查記錄、生產記錄、考核記錄等。
其次是提高了道路保潔和養護的經費。婺城區政府從今年開始,每年對農村公路的養護專項資金從300萬元提高到400萬元。這將為管養好農村公路提供了有力的經濟保障。
另外增加的一個新亮點是,從今年開始將農村公路的養護與管理工作列入各鄉鎮的年度目標考核任務之內,填補了婺城區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歷史上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