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鳳翔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2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鳳翔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鳳翔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鐵路貨場用地;南至肉聯廠鐵路專線;西至規劃婺州北街;北至規劃解放西路(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284戶,單位26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48995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鳳凰山路西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3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鳳凰山路西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鳳凰山路西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鳳凰山路;南至鐵路貨場用地;西至鐵路貨場用地;北至規劃解放西路(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294戶,單位2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19323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染廠宿舍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4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染廠宿舍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印染廠宿舍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雙龍北街;南至鳳鳴巷;西至鳳凰山路;北至規劃解放西路(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396戶,單位2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23287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鳳鳴閣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5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鳳鳴閣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鳳鳴閣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雙龍北街;南至鐵路貨場用地;西至鳳凰山路;北至鳳鳴巷(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419戶,單位1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27019.34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假日之星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6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假日之星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假日之星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二七路;南至原公管大樓南圍墻;西至雙龍北街;北至規劃解放西路(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338戶,單位7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39858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七字巷北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7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七字巷北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七字巷北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二七路;南至七字巷;西至雙龍北街;北至原公管大樓南圍墻(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423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23686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大殿崗南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8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大殿崗南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大殿崗南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鐵路貨場用地;南至鐵路貨場用地;西至雙龍北街;北至七字巷和大殿巷路(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192戶,單位7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14209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工電巷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9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工電巷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工電巷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鐵路貨場用地;南至大殿崗路;西至二七路;北至規劃解放西路(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448戶,單位6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28458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公管宿舍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10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公管宿舍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公管宿舍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公管小區東圍墻;南至弓曲巷;西至鐵路貨場用地;北至規劃解放西路(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292戶,單位6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34858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晟元宿舍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11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晟元宿舍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晟元宿舍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花園路;南至晟元物業南圍墻;西至公管小區東圍墻;北至規劃解放西路(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363戶,單位2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30125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汽運聯運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12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汽運聯運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汽運聯運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五一路;南至花明巷和五園里南圍墻;西至花園路;北至規劃解放西路(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330戶,單位2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25483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花枝巷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13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花枝巷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花枝巷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五一路;南至工人路;西至鐵路貨場用地;北至弓曲巷和花明巷等界限(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402戶,單位11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40574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新世紀宿舍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14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新世紀宿舍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新世紀宿舍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回溪街;南至迎賓巷地塊西北圍墻;西至五一路;北至規劃解放西路(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340戶,單位11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58910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迎賓巷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15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迎賓巷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迎賓巷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回溪街;南至五一路;西至清和商貿東圍墻;北至新世紀小區南圍墻(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22戶,單位3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1184平方米。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婺江西路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16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婺江西路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婺江西路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五一路和中山路;南至婺江;西至規劃婺州北街;北至鐵路貨場用地(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133戶,單位13家,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約48591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城北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
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婺區政告〔2014〕第17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本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城北區塊舊城改造建設項目房屋征收的決定》,決定征收城北區塊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金華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雙龍北街;南至現狀解放西路;西至長山路;北至規劃解放西路北邊線(詳見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范圍圖)。征收范圍內被征收私房戶數16戶,單位2家,涉及被征收建筑面積約2814平方米(上述數據不包括公租房戶數和未認定的未經登記建筑戶數和面積)。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金華市婺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金華市婺城區二七區塊改造工程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本項目簽約期限為45天,搬遷期限為30天,具體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評估機構選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金華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3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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