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房屋征收相關規定,婺城區人民政府于2014年9月16日公布了《婺城區二七區塊舊城改造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征求意見稿)》),并通過電話、傳真、書信、電子郵件、來人來訪,召開城區江北五個街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社區被征收人代表座談會等形式,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現針對被征收人自9月16日至10月15日提出的主要問題,作出答復并予以公布。
一、關于安置地塊選址問題
根據國家、省、市房屋征收補償有關政策規定,舊城改造征收房屋,用于產權調換房屋應當為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房屋。《方案(征求意見稿)》中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鳳翔區塊安置房位于二七區塊改建地段,巨龍區塊安置房位于就近地段,符合國家、省、市征收補償政策規定。
二、關于明確被征收房屋比準價格問題
根據國務院住建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征收部門正組織評估機構根據現有相同或者相近地段的房屋成交實例擬定征收地段比準價,并將在征收方案中予以明確。
三、關于放寬購房券使用限制條件問題
購房券政策是政府首次在市本級范圍內推出的一項針對被征收人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勵政策;考慮市區現有新建商品住宅的存量和價格因素,時間定為6個月較為合適;《方案(征求意見稿)》中“所購房屋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80%”的限制標準調整為“在被征收房屋價值內,按購房價值同比例補貼”。
四、關于解決周轉房、廉租房問題
周轉用房通過支付臨時安置費的方式解決;符合廉租房申請條件的,市住房保障部門按規定給予安排。
五、關于要求增加高層安置房屋公攤贈送面積問題
被征收房屋和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由同一家評估機構以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同一評估時點評估確定,房屋產權調換是按照等價值置換的方式結算差價的。
選擇鳳翔區塊高層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每套房屋贈送建筑面積3平方米;選擇巨龍區塊高層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每套房屋贈送建筑面積6平方米,贈送面積計入房屋產權登記面積。
六、關于延長子女入學學區期限問題
《方案(征求意見稿)》中“3年內可在原學區辦理子女入學手續”的規定,由3年調整為5年。
七、關于房改房原單位未出售面積補償問題
根據原單位房改資料,如確有部分面積未出售的,由被征收人按原房改購房價格補購,并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時直接核減。
八、關于提高貨幣補償獎勵標準問題
《方案(征求意見稿)》對選擇貨幣補償的獎勵標準,按照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10%予以獎勵,與市區其他實施的房屋征收項目獎勵標準相一致。
九、關于提高搬家費、臨時安置費問題
根據《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搬家費、臨時安置費等標準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物價水平確定,且每兩年公布一次。《方案(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的標準依據的是市政府2014年公布的最新標準。
十、關于增加用于產權調換的現房問題
目前政府相關部門已經將能夠用于產權調換的現房全部提供,已無其他房源可以提供。
十一、關于自建房評估補償問題
國有土地上自建房的征收,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執行。
十二、關于公布二七區塊的規劃設計問題
目前相關部門已邀請省內外四家城鄉規劃編制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開展二七區塊舊城改造城市設計工作,屆時將按程序向社會公布并征求公眾意見。
十三、關于房屋征收后置換的房屋減免契稅問題
《方案(征求意見稿)》第十一條規定:“房屋實施征收后,被征收人不論是選擇貨幣安置還是選擇產權調換,新購置或產權調換房屋成交價格沒有超出被征收房屋價值的,免征契稅”。
十四、關于店面房回遷問題
《方案(征求意見稿)》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店面房為非住宅房屋,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
十五、關于要求跨檔挑選安置房問題
安置房的戶型根據被征收房屋面積設計,《方案(征求意見稿)》中被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加上贈送面積后采用就近上靠原則進行挑房,已經考慮部分被征收人改善住房條件的需求。被征收人如需置換大戶型面積住房,安置面積就近上靠后,可允許再上靠一檔。原戶型面積55平方米、70平方米、90平方米、110平方米四種戶型,調整為55平方米、70平方米、80平方米、90平方米、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七種戶型。
十六、陽臺、樓道、院落、服務用房及綠化種植補償問題
計入房產證面積的建筑物,由評估公司按有證面積評估確定;屬私人所有的附屬物,按照評估補償;屬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的,不予補償。
十七、關于提高房屋征收工作透明度問題
征收部門將從區塊內選擇有一定專業知識的被征收人代表,組成評估監督小組;指揮部將建立房屋征收信息管理系統,讓區塊內被征收人能夠在信息系統查詢相關信息,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十八、關于已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退還問題
對購房時已交納維修基金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生效后,維修基金余額可憑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到維修基金管理部門退還。
十九、關于如何解決公租房征收補償安置問題
《方案(征求意見稿)》第十二條規定:
(一)直管公房承租戶由公房管理部門安置。
(二)單位自管住宅由單位自行處理。
(三)本單位自管住宅的承租人,符合房改規定且未享受房改政策的,可采用以下方式:
1、可由承租人購買被征收房屋,再對其按被征收人予以補償;
2、被征收人與承租人解除被征收范圍房屋的租賃關系,向承租人另行提供承租房屋;
3、被征收人無法另行提供承租房屋的,應當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二十、關于過渡安置費提前支付問題
根據《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過渡安置費將在征收補償協議生效后支付。
二十一、關于要求提高沿江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問題:
房屋評估公司在評估時,會結合被征收房屋的區位條件給予考慮。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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