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目標及舉措
區農林局部門聯動出擊全面開展核查
今年底全面關停限、宜養區內低小散畜禽養殖場
為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落實市“五水共治”目標任務,去年以來,婺城區啟動了畜牧業污染專項整治專項行動,通過關停拆除、退養、整改等整治內容,限期關閉拆除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以及非禁養區內群眾反映強烈、不具備治理條件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場,對全區非禁養區的畜禽養殖進行全面治理,做到規范管理、達標排放,力求通過開展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畜禽養殖,建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長效機制,有效解決重點區域畜禽養殖污染問題,實現畜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根據《婺城區畜牧業污染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精神,以及畜禽養殖場(戶)關停拆除工作部署,日前婺城區制定畜禽養殖場(戶)關停整治核查工作方案。由區農林局各分管領導牽頭,各科室站所派員參加,成立8個專項核查組,對有關鄉鎮畜禽養殖場(戶)關停整治工作進行核查。關停整治任務重的白龍橋鎮、長山鄉、蔣堂鎮每個鄉鎮安排2個組,為了及時完成驗收,區農林局工作人員已經連續多個星期放棄周末休息時間,積極主動開展工作。
此次整治核查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關停拆除前):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5日;第二階段(關停拆除中):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31日;第三階段(關停拆除后):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31日。
核查內容為關停拆除豬舍、牛舍、禽舍等畜禽欄舍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生豬、奶牛、母豬等家畜處置量以實際清點的數量為準,但不得超過2015年秋防數量。先行關停退養的按當時清點量為準,但不得超過2015年春防數量;且每平方米生豬存欄不得超過0.5頭,每平方米奶牛存欄不得超過0.1頭。只拆除欄舍不拆房屋的面積不予以補償。此外,凡曾被媒體曝光過的,被有關領導檢查時要求整改的或是被8890等舉報過的養殖場(戶)全部列入此次核查對象。
污染整治檢查要求養殖場干濕分離、人工干糞清理、干糞貯存等是否符合要求;雨污分流要徹底。雨污分流、污水收集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消納用地面積與養殖量是否相匹配;是否配有沼液貯存池(田間池)、污水泵等設施;是否有干糞處置、沼液利用的記錄臺賬、消納土地合同等;配套建設的沼氣工程、干糞、污水等處理設施是否符合要求,群眾鄰里之間是否有反映、糾紛;不能有沼液直排口,不能直接排入外環境,沼液實行農牧對接綜合利用;治污設施是否運行正常,養殖場內是否有糞便遺灑、污水橫流現象。
(記者陳婷通訊員童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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