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蔡君楠)日前,婺城區印發了《婺城區公共資源交易聯合監督管理規定(修訂)》(以下簡稱《規定》),通過制度保障,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推動多部門聯合監督管理,扎實有效開展巡視整改工作。
針對上一輪省委巡視指出“對重點領域的監管不夠嚴”的問題,婺城區通過印發《規定》,以“綜合協調、各司其職、相互配合、資源共享、齊抓共管”的原則,推動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各監管部門之間建立會議聯席、信息聯通、檢查聯合的“三聯”機制,確保全區建設項目招投標過程規范有序。
建立聯合監督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審計局、區公共資源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等單位,定期召開全體成員工作會議,通過聯席會議對本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進行階段性分析、研究、總結,并協調相關部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的“隱患”。
建立公共資源交易相關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按照“誰審批、誰公開,誰實施、誰公開,誰制作、誰公開”的原則,對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基本信息、交易過程信息、中標(成交)信息合同履約及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信息進行公開。同時,將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內的執法檢查、通報、獎懲等監督管理信息通報其他各成員單位,實現信息資源互通共享,形成信用評價系統,信用結果可應用于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
建立監督部門聯合檢查制度。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監督部門,選派各部門骨干人員,依據法定職責和聯合檢查事項,采取“明察+暗訪”的方式,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進行檢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違法違規行為,由各職能部門分別依法作出相應行政處罰。同時,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結合項目招投標過程的問題,做好服務工作,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婺城區將以巡視整改工作為契機,不斷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制度建設,理順流程、壓實責任,對工程項目招投標領域問題及時發現、限時整改,確保全區建設項目招投標過程規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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