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聲音
強化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
溫家寶在3月23日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指出,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今年要重點抓好七方面工作:
(一)強化政府投資項目和公共資金監管。對鐵路、公路、機場、城建項目和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等公共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管,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使每項工程都成為陽光工程、廉潔工程和安全工程。加強對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和分配的監督檢查,強化對社;稹⒆》抗e金、扶貧和救災資金以及政府其他專項資金的財政和審計監督,繼續加強“三農”資金監管。規范教育資金使用和學校收費行為,嚴格落實陽光招生制度。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行藥品網上集中招標采購,規范醫療服務收費。完善土地使用權市場公開交易制度。加快推進探礦權、采礦權等礦業權出讓市場化進程。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
(二)完善財政預算制度,推進預算公開透明。要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預算制度,形成覆蓋政府所有收支的預算體系。推進財政預算公開,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設支出、行政經費支出預算和執行情況等都要公開,讓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錢、辦了什么事,能夠有效監督政府。繼續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
(三)加強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機構反腐倡廉建設。落實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相關規定,使其收入與本企業職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合理確定壟斷行業職工收入,使其與其他行業職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完善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機構領導人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加強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管理,強化經濟責任審計。規范國有企業在房地產領域的投資行為。
(四)加強行政程序的制度建設。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和政府立法的重點任務。行政立法、決策、執法、監督都要有規范的程序。各級政府及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樹立程序意識,嚴格按程序辦事。對違反行政程序損害群眾利益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要加大查處力度,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五)加強政風建設。大力精簡會議和文件。國務院領導原則上不參加部門的會議。從嚴控制以國務院名義及各部門召開的全國性會議。嚴格控制慶典、論壇等活動。國務院及各部門領導同志,原則上不參加企業和社會上舉辦的慶典、論壇活動,不為這類活動題詞,不發賀信、賀電。繼續對公務接待、公車使用、因公出國出境經費實行量化指標控制。中央部門公用經費統一壓縮5%,出國出境、車輛購置及運行、公務接待經費都要有所減少。鼓勵各地從當地實際出發加快推進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制度改革,中央機關要抓緊研究改革方案,爭取盡早推出。
(六)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包括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情況。要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管理措施,不能流于形式。
(七)堅決查辦違紀違法案件。這一手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要進一步拓寬發現腐敗案件線索的渠道,發揮群眾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積極作用。突出重點查辦大案要案,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加大追逃和贓款贓物追繳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決不讓他們得到任何不法之財。
溫家寶強調,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對反腐倡廉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資料來源:2010年3月24日《新華每日電訊》
理論學習
落實“公平正義”亟需澄清模糊觀念
剛剛結束的兩會發出了“公平正義”的強音。但此舉的真正落實,還需澄清一些模糊觀念。
事實上,在經濟發展的進程中,尤其是在引入市場體制之后,無論是在干部中、在學界還是在社會上,在這個問題上并未取得共識。在一段時間里,把發展是硬道理解釋為經濟增長是硬道理,片面強調效率而忽視公正的觀念頗為流行。在一些干部的心目中,經濟要增長就要“依靠資本而不是依靠勞動,依靠精英而不是依靠大眾,依靠強勢而不是依靠弱勢”,于是在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中,將社會的公平正義置之不顧,有意無意地忽視普通百姓的正當權益。
在社會上,社會達爾文主義盛行,使得人們關心或談論的都是勝者、敗者,或強勢者、弱勢者(也就是被邊緣化者)。對于勝者的一個最為冠冕堂
皇的稱號,就是“成功人士”!俺晒θ耸康臉酥尽痹谙喈斠欢螘r期里,成為出現頻率最高的廣告詞。鋪天蓋地的廣告所定下的成功人士的標準,就是香車、豪宅、各式各樣的奢侈者。于是大款、大腕、大官、大牌,就成為全社會仰慕或者妒忌的對象。至于那些辛勤勞作,為國家默默耕耘的但是囊中羞澀買不起那些奢侈品的眾多普通的體力和智力勞動者,自然就變成了“非成功人士”,在一定意義上也就歸于“失敗者”、“輸家”的行列,更不用說那些默默地承受著改革代價的困難人群了。“贏在起點”、“不要輸在起跑線上”的早教廣告鋪天蓋地,就是一個佐證。這些都給了平民百姓很大的精神壓力,也阻礙了體現“公平正義”的各項舉措的落實。此類觀念如果得不到澄清,如果不能在這些問題上取得基本的共識,那么,政府高層的決心就難以得到落實。政令不暢通,阻力就不易克服。
——資料來源:2010年3月18日《社會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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