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治基層基礎建設是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基石,把基層組織做強、把基礎工作做實是確保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職能實現的重要保障。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50周年,如何在新的形勢下更好地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筆者認為必須著力提升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能力,進一步夯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
省委書記夏寶龍在今年的全省平安大會上指出,平安考核要落實到位,將按照“標準更高,執行更嚴”的要求,從更高起點、更高層次上全面深化平安建設。所以,我們要以求真務實的作風抓落實、以“功成不必在我”的信念強基層、以走在前列的標準求實效,努力建設基礎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平安婺城。
1.強基固本,進一步加強基層綜治隊伍建設。嚴格落實省委、省綜治委相關要求,突出抓好鄉鎮街道綜治委(辦)建設,進一步加強領導,充實力量,明確職責,增強權威。綜治委主任由鄉鎮街道主要領導擔任,綜治辦主任由黨委分管副書記或專職黨委委員擔任。綜治辦專職副主任按照鄉鎮街道中層正職以上職級配備,并落實副科職級待遇,重點鎮配備3名以上、其他鄉鎮街道配備2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以村級組織換屆為契機、配齊配強村級綜治調解主任。抓好鄉鎮街道綜治委(辦)干部及專職工作人員、村(社區)、企業等綜治干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2.創新發展,進一步深化社會服務管理平臺建設。重點抓好鄉鎮街道社會服務管理中心規范化建設,使之成為基層各部門、各單位協作配合、便民利民的高效平臺。按照省委、省綜治委的要求,進一步規范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名稱、設置、職責任務和工作保障。切實強化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在民情信息收集、矛盾糾紛化解、社會治安防控、重點人群管理、法治宣傳教育等方面的功能。規范較大村(社區)社會服務管理室和規模企業社會服務管理站建設,結合新農村社區建設整合綜治資源,加強與社會服務管理中心的銜接配合,進一步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工作,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
3.積極探索,進一步創新基層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機制。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規程,推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建立婺城區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中心,集中快速調處化解一批疑難雜癥。加強企業、集貿市場、流動人口聚居地等區域調解組織建設,在涉及企業改制、征地拆遷、勞動爭議、教育醫療、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產權、交通事故等領域,探索建立專業性調解組織,進一步健全訴調、檢調、警調銜接等機制,抓好法院人民調解窗口建設,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緊密銜接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社情民意調查機制,依照法律和政策解決好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深化群體性事件隱患“專案經營”工作,完善應急處置機制。重點引入第三方機制,建立行業性矛盾糾紛調解組織,如勞動爭議、物業糾紛等。
4.加大投入,進一步拓寬基層社會治安防控。政府要安排有關專項經費,全面落實人防物防技防和”打防控”等各項措施的經費保障。建立健全由街面巡邏網、社區群防網、重點部位監控網、卡點堵截網、區域協作網組成的動態治安防控網絡,提高社會治安整體防控效能。扎實抓好中心城區、重點集鎮、主要街區、交通干線、繁華地段、專業市場、公共復雜場所等重點要害部位和易發案部位的社會治安動態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在農村因地制宜地推廣使用經濟適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設施,提高農村社會治安防范水平。鼓勵有條件、較大的村自主安裝探頭,政府給予相應的獎勵措施。大力推進群防群治隊伍的社會化、職業化、規范化,抓好村(社區)治保會、調委會隊伍建設,積極有序發展治安巡防隊、治安信息員、治安樓棟長等多種形式的群防群治隊伍,深化城鄉社區警務建設,加強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廣泛動員各方面力量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力推廣平安志愿者這一群防群治新形式,明確其職責任務和權利義務,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五)強化宣傳,進一步營造平安綜治工作社會參與氛圍。圍繞最大限度地提高群眾安全感滿意率、知曉率和參與率這一目標,廣泛動員群眾,充分依靠群眾,積極組織群眾,使平安綜治工作建立在堅實的群眾基礎之上。要以解決群眾關心的問題為著力點,下功夫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社會治安、社會保障、公共安全等現實問題,最大限度贏得群眾對平安綜治工作的參與和支持。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和輿論工具,不斷擴大平安綜治宣傳的覆蓋面,以“進企入戶”為載體,做好宣傳工作,努力提高平安綜治宣傳的質量和效率,進一步樹立“全民參與,共創平安”的理念與氛圍。 (作者系區綜治辦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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